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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合格物业将退出!业主权益如何保障?城阳率先出台新机制

发布日期:2025-06-26 02:08:47|点击次数:117

近期,城阳领秀珊瑚湾尚璟小区,物业交接风波持续发酵,两年纠纷困扰上千户业主。“三次业主大会、1200 多户投票,到现在物业仍未有明确归属”,业主无奈地表示。更令人忧心的是,物业交接僵局导致小区公共设施维护停滞、环境卫生脏乱、安全隐患频发,不仅严重影响居民日常生活,更让整个小区管理陷入困境。

▲城阳领秀珊瑚湾尚璟

6月16日,城阳区在全市率先发布《关于进一步明确城阳区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服务项目保障机制的通知》,旨在保障业主及物业服务企业双方合法权益,确保物业服务交接工作平稳有序。

四类退出情形,界定适用范围

《通知》提出了四种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情形,包括:(一)物业服务合同期内(含前期),由占建筑物总面积20%且总人数20%以上业主联名提出或综合评价60分以下(不含60分)等原因,经业主委员会(居委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做出决定提前解约的;(二)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含前期),由占建筑物总面积20%且总人数20%以上业主联名提出或综合评价60分以下(不含60分)等原因,经业主委员会(居委会)通过召开业主大会做出决定终止合同的;(三)物业服务合同期内(含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因破产或公司注销及其他原因,主动要求提前解约的;(四)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含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因破产或公司注销及其他原因,主动要求解约或合同期满后不同意续约的。

明确退出流程,划清各方权责线

《通知》针对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合同期内(包含前期)和物业服务合同期满(含前期)下的四种退出场景,分别制定了精细、规范的退出程序,将各个环节的操作标准、时间节点、责任主体一一明确。通过细化流程标准、压实主体责任,推动物业服务交接全流程规范化运行,有效避免因程序混乱引发的管理真空和矛盾纠纷。

规范保障机制,严惩违规行为

《通知》要求,区城市管理发展中心承担全区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服务项目交接工作的监督管理职责;各街道办事处(高新便民服务中心)、社区居委会负责本辖区内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服务项目的组织指导工作;公安机关对原物业服务企业拒不退出物业管理区域的违法行为,须依法开展调查;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对新老物业交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予以查处。同时,业主委员会(居委会)需严格遵循法定程序,通过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依规作出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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